外勞相關法律 |
轉換雇主或承接 | 遞補 | 展延 | 健康檢查 | 出入境 | 其它 |
雇主所聘僱家庭外籍監護工如自入境日起算四十日(含)內離境,而申請遞補招募許可時,得免附診斷證明書,但以免附一次為限。如須再次申請遞補者,仍應依規定檢附診斷證明書正本方得申請遞補。
女傭因體檢不合格將她遣返之期限
雇主應於第一項、第二項外國人出境後30日內,檢具出境外國人之名冊及離境證明文件,通知當地主管機關、警察機關與衛生局(院),並副知主管機關,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與內政部警政署。 辦理出境要注意之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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